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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一老一幼”司法救助
2023-02-28 09:24:51 星期二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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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老一幼”牵动亿万家庭,关乎百姓福祉。从今年2月开始,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关爱“一老一幼”,促进和谐稳定司法救助专项活动,通过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一老一幼”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检察机关将六类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协同相关部门加大救助帮扶力度。一是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二是遭遇养老诈骗、套路贷、虐待、遗弃等违法犯罪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三是因道路交通事故、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四是没有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和没有抚养义务人的未成年人;五是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六是其他具有因案致贫返贫情形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用好司法救助制度,坚持应救尽救。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与教育、民政、人社、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协同救助机制,并主动对接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有效帮扶格局。对实施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将针对具体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因人施策进行帮扶。

  保障“老”有所管、“小”有所教,才能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司法救助中注重关注困境老年人和未成年人。2022年检察机关救助未成年人305人,救助金额578.15万元。2022年救助60岁以上老年人359人,救助金额723.2万元。(记者 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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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唐晓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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