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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2023-03-16 09:27:23 星期四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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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最高奖1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大对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更加良好的消费环境,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发出提醒,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最高给予奖励100万元。

  对举报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

  其中,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对公民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我省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认定标准分为三个奖励等级,一级举报奖励为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奖励金额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二级举报奖励为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奖励金额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三级举报奖励为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奖励金额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同时,我省鼓励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可按照规定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上限不突破100万元。匿名举报人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身份,并符合举报奖励发放条件的,也给予奖励。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app12315平台、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信件等方式举报违法线索。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泄露举报人信息。(记者 赵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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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关溪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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